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区域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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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黔生:
各位来宾,温家宝总理在滨海新区视察工作时明确指出,滨海新区的发展在模式上既不同于深圳也不同于浦东,要求滨海新区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做大文章,体现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做到全面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们请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就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区域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进行讲演。
汪纪戎:
尊敬的陈锦华副主席,女生们,先生们,上午好!
今天著名企业家和各界人士欢聚一堂,畅谈我国大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途径,探讨区域持续发展方略,机会难得,论坛选址滨海新区为500强企业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交流和合作的平台,也为更多抓住和利用环渤海经济圈崛起和滨海新区发展重要的机遇提供了便利。在此,我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对本次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
环渤海地区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很大,是我国继珠三角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之后正在加快形成并迅速崛起的经济聚集地区,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滨海新区作为这个地区的引擎,它的开放、开发已经成为环渤海区域发展乃至全国发展战略布局中非常重要的一步棋。
新区定位立足天津,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并明确将生态宜居滨海新城列入功能定位。着眼点高,而且新。顺应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潮流,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符合当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前沿和主战场,这些开发区通过生产加工和科技支撑,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在经济快速增长,资源短缺、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的矛盾下,如何提升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现有开发区的生态化转型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建设资源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是缓解我国资源短缺压力,提升经济运行质量,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
企业是开发区的主体,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力军。虽然与世界企业500强相比,中国的大企业发展时间还不长,差距还很大,但中国已具备了成长出世界级大企业的经济基础。由于长期以来,企业经营方式的粗放,结构的不合理,也为经济高速增长付出了沉重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在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大企业要继续成长,就必须彻底摒弃传统的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综合效益,提高核心的竞争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用生态技术来改造传统技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做大、做强、做优。
生态工业园是依据循环经济的理念和工业生态学的远离设立的新型元曲,在企业清洁生产的基础上,使上游的企业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燃料,不断延长生产链条,形成区域或者企业群的资源最有效利用、废物的最小量产生。对于新兴的经济聚集地区可以用生态链条将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区与郊区、行业与行业之间有机的结合起来,最大的限度综合利用资源,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的境外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绿色消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矛盾的大背景下,滨海新区的开发具有新的时代特点,滨海新区及其所带动的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必然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滨海新区固然在土地、油气资源、发展环境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建设的初期,也应站在全新的高度,统筹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用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生态建区的长远规划、合理布局,新区建设和行业的发展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环保规划。建设和完善环保的基础设施,各行业之间要积极的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要积极的推行生态化设计和改造,促进产业生态化的发展。切实加强新区的环境管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作为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开发区之一,已率先在2003年成为国家环保总局的循环经济试点区,天津开发区通过发展循环经济获得了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全面促进了环境质量的持续改进。实现了开发区的二次创业,为我国现有的各类开发区实行循环经济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开发区的经验和成绩,为滨海新区在更高水平和更高要求上的发展和开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重要的基础。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推进循环经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为我们发展循环经济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一直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环境与经济双赢的一项重大举措,大力宣传了循环经济的理念,组织理论和政策研究,开展了试点示范和实践探索。“十一五”期间,我们还将从五个方面重点推动:一是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各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方面的配套政策,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行政代执行制度,环境准入等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对环境友好的企业和产品等,在经济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和鼓励。研究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环境标志,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导市民可持续消费,规范绿色产品市场。
二是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我们将继续深化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省市、生态示范区、环保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环境友好工程等一系列的创建活动,选择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创建环境友好企业。选择大型的企业集团、各类开发区和新建工业区进行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的国家示范。选择典型的城市和省份,进行循环经济的试点。选择主要的工农业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进行回收、最后处置的全过程示范试点。通过示范试点,探索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城市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提出利用循环经济改造现有工业园区和建立环境友好型城市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我们将不再批准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生态工业区化要求达不到污染控制目标的项目,将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对区域发展,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规划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保证经济发展的合理布局。要实施严格的淘汰制度,对达不到规模经济、污染严重的造纸、冶炼、炼焦、印染、建材等行业和企业进行强制淘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容量或控制目标的要求,确定区域的排放总量,实行排污许可制度。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管,全面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
四是加强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指导。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推广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企业为主、政府支持的循环经济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我国循环经济技术支撑和创新能力,努力科研机构和企业重点开发具有广泛推广意义的再使用技术、资源化技术和系统集成等使用技术,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快循环经济指标体系的建设,在已经发展的石油炼制、炼焦和制革的基础上,继续编制钢铁、纺织、啤酒、汽车制造、甘蔗制糖等行业的清洁生产标准,编制工业园区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技术的推广提升区域的经济增长质量。
五是完善干部政绩的考核和培训。环保部门将积极配合组织部门,把循环经济和环保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大力宣传科技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的意识。
滨海新区较早的运用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提出了开发区、大港区按照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编制了石化、汽车、冶金、电力和海水淡化四条生态产业链的规划,已经有了一批循环经济的典型。相信滨海新区一定会继续把握发展循环经济这个支撑点。不断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区域模式、行业模式,通过制定和落实有效的经济技术和环境政策,促进区域经济的优化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引导企业和公众的生产、消费模式向可持续方面转变,全面提升滨海新区的聚集能力、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增强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带动环渤海经济圈的健康发展。
最后,预祝高层论坛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