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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业人员借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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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累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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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除公事外概不得借支为原则,但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发生意外或紧急事故经所属主管证明属实,且合于下列条件,得予借支。
(1)须到职满3个月的。
(2)无重大违规记录的。
(3)以往借支累积未超过最高限额的。
(4)以往借支均按期偿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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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于申请时,特准者外应在当月份起分期自其薪资中扣还,但最长期限应不得超过6个月。
(2)借支人中途离职时应将其未还部门,悉缴还或由财务部门就其未发薪资款下扣还,其不足部分由其在职保证人负担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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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薪资以上,但最高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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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薪资-1个月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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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以内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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