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详细填写报名表。 2、学校收到报名表并审核通过后,向学员发出录取通知书。 3、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把学费汇至清华大学账上,并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生办。
1、现金或支票(支票仅限于北京和天津地区学员,支票抬头为清华大学) 2、电汇方式: 户 名:清华大学 开户行:工行海淀西区支行 帐 号:200004509089131550 注:请在汇款单"汇款用途"栏注明班级名称,并写上自己的姓名.
清华大学始建于1911年,历经90余载沧桑变迁,现已发展成为中国综合实力雄厚、在海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多学科综合性大学,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学术大师、兴业之士和治国之才。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清华大学专门从事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的学院,是原国家教委(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首家继续教育办学单位。长期以来我院一直关注于国内外房地产业发展动态,与世界知名的房地产学术和投资机构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交流与合作,2002年创办房地产培训项目至今已经培训全国各省市(含香港和台湾)及新加坡、韩国的学员共计2163人次,至今已举办48期培训班,共有1500余家企业参训。创办了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金融、房地产营销、建筑设计和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等十个精品培训项目。房地产业系列培训项目获得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获2006亚洲房地产峰会评选的“年度最佳房地产培训机构”的最具规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