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培训--中国人民大学进修班--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研究方向:(一)经济管理(二)金融证券


 
培养目标:培养既了解政府经济管理又懂得企业经营管理、即懂宏观经济又懂微观经济的高层次复合人才。
经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在北京市举办国民经济学专业(经济管理方向、金融证券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即在职研究生班。

一、进修课程

1、 必修课程:

   西方经济学              国际经济学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邓小平理论研究        货币银行学               财政学

   宏观经济管理          宏观经济预测与规划        专业外语
2、 选修课程:

1、方向共同课:
社会发展中的宏观管理 现代商业银行运营与管理 投资项目管理 管理学原理
2、方向专业课:
① 金融投资 方向
资本与证券市场研究 投资经济学 金融形势监测分析 公司财务管理

② 经济管理 方向
政府管理行为分析 产业经济管理 经济预测分析

③ 微观经济管理(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方向
公司财务管理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二、报名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欲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三、报名办法

1、 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2、 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交报名费200元,1寸免冠照片4张,2寸照片两张;

4、 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 经我系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 学费每人 1.8万元,书本资料费、证书费自理。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五、进修时间安排

1、  学制约为两年。

2、  周末班授课时间:每月连续1~2个周末上课。

3、上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内上课。  正在热招!

六、学籍管理

由研究生院和学校档案馆编号并存档。

七、颁发证书

1、 学员在学完所有规定课程并通过考试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获得学士学位的学员可申请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                 

八、
联系人:招生站办公室 吴老师
咨询热线:010-86551840  、58052655
传真:010-58052936

有关申请硕士学位问题的说明:

(一)教育部规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满三年,可参加全国统考和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四门题库课程考试。大专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2、在所学专业有一定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最迟在论文答辩前提交)。

(二)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步骤:

1、申请并办理《课程考试资格卡》。

2、在四年之内通过我校组织的所有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外语和经济学学科综合水平(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统一考试;

3、在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提出论文答辩的申请;

4、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进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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