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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人才的成长,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举办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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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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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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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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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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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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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课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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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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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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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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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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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指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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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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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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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金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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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政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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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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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形式
教学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发给学员讲授大纲或教材,规定必读参考书目。学员需按规定学时数修完本专业所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需60分以上(含60分)方准结业。需申请学位的学员必须参加每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英语、综合的考试。
三、时间安排
学制二年。利用双休日时间授课。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单纯参加本课程学习,旨在提供个人专业素质者,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如需申请硕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并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已在申请学位所在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具体条件参见“七、学位申请办法”)
五、 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表(报名处领取),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简介和名片各一份,1寸彩照六张。
2、申请资料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审核小组审核,参考个人背景、工作业绩和报名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向已录取的学员发放《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录取通知书》。
3、学员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学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课程结业
学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合格,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颁发《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武汉大学钢印。
七、学位申请办法
有关申请学位问题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以及《武汉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相关规定》执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备条件:
1、已获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
2、取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考合格证;
3、取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合格证;
4、取得武汉大学组织的10—12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八、学习费用
课程学习费用为15000元/人(不包括申请硕士学位的费用);学员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报名费100元/人;教材及资料费1000元/人以现金方式报名时现场交付)。
学费必须以汇款方式汇到武汉大学指定接受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武汉大学 收款单位帐号:3202006709000182105
收款单位银行:工商银行武汉分行洪山支行 行号:826048
注意:请在“汇款用途”栏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通过银行汇款缴费后,请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10-58052936,并在传真件上注明:“本人姓名、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0701期”,传真后请致电010-58052655进行收件确认。
九、报名咨询
北京招生办:
地 址:北京清华大学液晶大楼
电 话:010-58052655 ; 86551840 传 真:010-5805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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