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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MPAcc),是当今流行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培养高级复合型会计、审计、财务专门人才的学位教育项目。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国际性视野和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武汉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
2007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继续开展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具体报考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方式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报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7月中下旬报名,10月中下旬考试。具体事宜请于6月底登陆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资格审查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
供虚假信息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财务会计、综合能力(语文40%、逻辑30%、数学30%)、英语,均为全国联考。复试科目为政治和专业面试,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
五、录取、培养及学位授予
1、录取: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培养:采取在职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3年。课程设置以当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PAcc教学 指导方案为准。
3、学位:学员通过入学考试,修完规定课程,考试及格,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由武汉大学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北京招生办:
地 址:北京清华大学液晶大楼
电 话:010-58052655 ; 86551840 传 真:010-5805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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